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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首个家庭农场开犁春播

发布日期:2013-03-09 12:16:42   浏览次数:15我要打印
 3月3日下午,黄河南岸,孟津县会盟镇台荫村“洛阳河之南家庭农场”,前一天刚刚买回的新拖拉机正轰隆隆地在田间耕地,两台推土机正在平整土地,深翻的泥土在春风中散发着清香……

    “我也没有想到,我的农场会成为全省第一个家庭农场。”农场主陆利峰说。

    从与陆利峰的交谈中,记者了解到,从2005年外出打工,他奔波于新疆、甘肃、青海多地,特别是近几年在青海,他发现当地的农家乐十分流行,生意十分好。

    2012年11月,小有成就的他回到家乡后发现,洛阳市的“结构调整、土地流转、生态旅游”三篇文章,搞得红红火火,他决心趁着党的富民好政策,承包一大片土地,打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农场。

    说干就干,2012年12月17日,通过竞标,陆利峰得到了500亩荒滩地的20年经营权,准备办一个“洛阳河之南家庭农场”。

    随后,他到孟津县工商局进行了咨询,由于是第一次有人提出办理家庭农场,该县工商局迅速向市工商局进行了汇报,市工商局又及时向省工商局汇报。

    2月28日,陆利峰的资料得到了孟津县工商局的登记,3月1日,孟津县工商局正式为陆利峰颁发了我省第一个家庭农场营业执照。

    3月2日,陆利峰投资5万多元购置了一台拖拉机,并于当日赶赴鄢陵县考察树苗。

    “我已经购置了20多万元的皂角树和法桐树苗,3天后将运回开始栽种。”谈到未来,陆利峰信心十足:“我计划用3年时间,让家庭农场成规模,树栽植后,我将发展林下养殖,开办农家乐,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,逐步面向城市居民推出菜地认领、家禽认养、果树认管、采摘体验、露营服务等经营项目。”

    短评: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。其中,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。

    对于河南来说,家庭农场是个新鲜事物,发展家庭农场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。比如,如何规范引导,种粮补贴发放给谁?但可以肯定的是,家庭农场作为未来中国农业发展的一个趋势,必将很快迎来一个迅速发展期。

    家庭农场等于种粮大户的升级版,这是许多人的看法。从上海、浙江等地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看,这一经营模式已成为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,优势凸显,发展势头不错。

    我们相信,有了陆利峰这可贵的第一个,就会有更多的后来者。孟津第一个家庭农场的出现是一个信号,它预示着我省的农业发展、经营模式将发生令人期待的新变化。     (据《河南日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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